温情公证 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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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8-24
“小樊老师,刚刚快递员把公证书送到了,谢谢你们,大热的天,你们跑了路,让我们办事省心多了。”这是8月份的一天公证员樊桥接到的电话,电话的另一头则是重庆市公证处的一名普通当事人——林婆婆。
原来,在8月初的时候林婆婆就来到市公证处为其老伴申办公证。经值班公证员樊桥询问得知,林婆婆的老伴周爷爷在成渝两地各有一套房产,希望分别过户至林婆婆和女儿的名下,周爷爷因呼吸系统病变长期卧床,希望通过办理委托公证,由林婆婆和其女儿前往房交所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委托公证应当由委托人本人亲自申办,考虑到周爷爷的实际情况,公证员决定上门为其办理公证,以解老人燃眉之急。
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发现,老人准备过户至女儿名下的房屋系老年人与女儿共同共有,直接办理房产过户将面临高额税费,为此,公证员主动联系房屋所在地的房交所及税务部门后,建议周爷爷先行办理共有财产份额分割,再通过买卖形式予以房产过户。最终,公证员为老年人分别办理了婚内财产变更委托公证和共有财产分割并过户的委托公证,为了不让老人多跑路,待征求对方意见后,公证员将公证书快递投寄给了林婆婆。
长期以来,重庆市公证处公证员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当事人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做到当事人关心什么、期盼什么,需要什么,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给予什么。始终把民生疾苦放在心头,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常开“绿色通道”等一大批公证便民举措认真落地实施,通过细致、温情的公证法律服务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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